各学院(部)、各研究院(中心),各附属医院: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闽台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科台[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处 2014年1月6日 附件1:福建省闽台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