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贵重仪器设备
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中心、研究院:
根据《j9九游会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闽医大〔2021〕69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贵重仪器设备日常使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单价大于30万元(含)教学科研设备。
二、单位自查
各单位结合《j9九游会2025年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贵重仪器设备开展全面盘查。重点自查设备标签粘贴情况、设备操作培训记录、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上墙情况、使用记录、维修维护记录、人才培养原始记录、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共享服务凭证等。
三、学校抽查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拟于2025年下半年开展实地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梁鑫,联系电话:22862167。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