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05-26浏览次数:10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学院(部),各中心、研究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精神,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安全问题隐患闭环管理,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于5月19-22日开展了第二季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群体医学研究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健康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公共技术中心、临床技能教学中心、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免疫治疗研究院、药学院、口腔医学院、神经科学研究院、精准医学研究院等单位的三级及以上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围绕危化品管理、压力容器使用、生物安全防护、电气线路规范、消防设施配备等重点环节展开“地毯式”排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但仍有部分实验室在安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方面:部分二级单位缺少对Ⅰ级实验室周查、Ⅱ级实验月查的记录;部分实验室缺少自查记录等。

2.在基础安全方面:实验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等。

3.化学品安全方面:危险化学试剂存放位置不当,未分区分类存放;气瓶存放未固定等。

4.实验场所消防方面:实验耗材堆放堵塞通道、配电箱被遮挡等。

安全隐患情况(详见附件)已上传至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的“隐患整改”栏目。存在以上安全问题隐患的单位,应建立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落实期限。安全隐患整改台账(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于5月31日前交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李云翔,联系电话:23531810。

 

附件:2025年第二季度安全检查隐患台账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26日

2025年第二季度安全检查隐患台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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