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中心、研究院:
为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环境的安全稳定,确保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各二级单位要统筹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开学准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各类实验室责任人职责分工,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
各二级单位在实验室启用前检查实验室设备设施、应急物资及水电气管路等的准备情况,做好卫生大扫除和清洁消毒,开展全方位安全自查,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要强化前期学校历次安全现场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保障各类教学和科研实验能平稳有序地开展。
三、落实风险评估,严格准入管理
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做好新建、改建、扩建、调整使用项目的实验室及拟在实验室新开展的实验(试验)、测试等教学、科研活动项目的风险评估,严格对实验条件、实验人员、实验方案及潜在风险和防控措施、应急预案的审核,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降低安全风险。
四、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实验室安全
各二级单位要对每间实验室危险源重新进行一次排查、辨识并确定安全风险等级,落实危化品(尤其是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精神和麻醉药品等管制类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压力容器、加热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采购、运输、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规定,确保危险源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