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3393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根据教育部关于《标准》的测试精神和《j9九游会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通知》(医大体委〔20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测试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测验对象:

2011级、2012级(非毕业班学生)、2014级专升本学生集中测试;

2013级、2014级学生由任课体育教师随堂测试

二、测验时间和地点:

(1)时间:5月9-10日、5月16-17日

(2)地点:上街校区田径场;各教学医院实习点

(3)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测验项目:

测试项目按《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文件执行

具体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男)、800米(女)

四、测验说明:

1.为预防学生测验舞弊行为的发生,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测试学生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凡测验时替考、涂改测验成绩、冒签测验教师姓名等行为,按考试作弊处理。

2.请各学院派学生干部于5月5日(星期二)到体育教研部统一领取测验卡(2011级、2012级和2014级专升本),填写测验卡信息,并贴好照片,由学生干部集中收回交至体育教研部盖章后发给学生作为测验登记凭证,当日测验结束后交回体育教研部。

3.参加测试的学生应当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不得穿钉鞋),测验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4.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标准》测试的学生,可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疾病证明或残疾证明,由各学院审定签署意见,交体育部核准后可免于执行《标准》。

5.因特殊原因需缓考的学生,可提出缓考申请,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所在学院盖章办理缓考手续后交体育教研部,未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不得在其它学院的测验时间参加测验。

6.因学生隐瞒病情参加测验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7.请各学院按照指定时间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测验,测验时间如与学院其它活动(如考试)有冲突,请及时与体育教研部联系,如遇雨天,测验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22862201。



附件:j9九游会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安排表


j9九游会体育教研部

2014年4月29日    


j9九游会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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