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442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根据教育部关于《标准》的测试精神和《j9九游会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通知》(医大体委〔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测试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测验对象、时间和地点:

2012级、2013级(非毕业班学生)、2015级专升本学生集中测试

测试时间:

4月23日(福州市外临床实习学生);

5月第二周末和第三周末(福州市内临床实习学生和校本部各学院,具体测试安排再另行通知);

2014级、2015级学生由任课体育教师随堂测试。

测试地点:上街校区田径场、各实习医院

二、测验项目:

测试项目按《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文件执行

具体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男)、800米(女)

三、测验说明:

1.为预防学生测验舞弊行为的发生,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测试学生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凡测验时替考、涂改测验成绩、冒签测验教师姓名等行为,按考试作弊处理。

2.请各学院派学生干部于4月19日(星期二)到体育教研部统一领取测验卡(2012级、2013级和2015级专升本),填写测验卡信息,并贴好照片,由学生干部集中收回交至体育教研部盖章后发给学生作为测验登记凭证,当日测验结束后交回体育教研部。

3.参加测试的学生应当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不得穿钉鞋),测验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4.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标准》测试的学生,可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疾病证明或残疾证明,由各学院审定签署意见,交体育部核准后可免于执行《标准》。

5.因特殊原因需缓考的学生,可提出缓考申请,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所在学院盖章办理缓考手续后交体育教研部,未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不得在其它学院的测验时间参加测验。

6.因学生隐瞒病情参加测验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7.请各学院(部)按照指定时间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测验,在测验时间如与学院其它活动(如考试)有冲突,请及时与体育教研部联系,如遇雨天,测验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22862201。

 

附件:j9九游会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安排表

 

j9九游会体育教研部

                                                                                                2016年4月26日
       附件:j9九游会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安排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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