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5 浏览次数: 36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设区市科协、高校科协,各设区市科技局、教育局:

   省科协、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将联合开展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根据《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选时限要求

本届评选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

二、论文申报途径及时间要求

 1.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学会的论文申报工作;各设区市科协、科技局和教育局负责本市的论文申报工作;高等院校科协负责本单位的论文申报工作。

 2.请以上各单位将有关的申报材料、推荐统计表和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4),于2016年5月10日-15日期间一并报送到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推荐情况统计表和申报情况统计表(Excel版)发到电子邮箱:fjkxxh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论文评选机构

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委员会由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福建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具体承担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日常工作。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东湖大院2号楼406室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32781 13959316608

联系人:林金华  E-mail:fjkxxhb@163.com

附件:1.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2.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

          3.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推荐情况统计表

  4.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报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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