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购进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及时建立技术档案、设备履历书及各种记录(安装调试记录、使用记录、进行记录等)。制定操作规程,挂在醒目之处。
二、设备使用单位应对使用人员进行基本操作培训,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使用管理办法,避免仪器设备的损坏。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机操作,其他人员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积极参与校际和地区间的协作共用网,填写《福建省普通高校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上网信息申报表》实现资源共享,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四、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应按照校内、外,教育系统内、外服务对象的不同有所区别。校内教学使用仪器设备不得收费,科研使用仪器设备可适当收取机时费。
五、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和解体使用。确有需要(如功能开发、改造设备、研制新产品等),使用单位必须提出技术、经济效益合理性报告,经过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核论证,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认真填写《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运行记录》记录本,按时填报《教学科研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年使用情况表》和《教学科研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学年使用效益情况表》报表。主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操作,建立安全制度,定期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八、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如果发生重大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校内外力量进行检修,做好检修记录,并将维修情况详细记录在履历书中。
九、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如因人为因素受到损坏,应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并及时追查原因,做出记录,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消化道恶性肿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